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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喹

·适应症

主要用于治疗疟疾急性发作,控制疟疾症状。还可用于治疗肝阿米巴病、华支睾吸虫病、肺吸虫病、结缔组织病等。另可用于治疗光敏性疾患,如日晒红斑症。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间日疟,口服首剂1g,第2、3日各0.75g;恶性疟,静脉滴注,第1日1.5g,第2、3日均为0.5g,疗程3日,总量2.5g,一般每0.5~0.75g氯喹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第1日药量于入院12h内全部输给;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总疗程为3周;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0.25~0.5g,待症状控制后,改为0.125g,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素时的辅助药物。

·不良反应

(1)服药后可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反应;还可出现皮肤瘙痒、紫癜、脱毛、毛发变白、湿疹和剥脱性皮炎、牛皮癣;头重、头痛、头昏、耳鸣、眩晕、倦怠、睡眠障碍、精神错乱、视野缩小、角膜及视网膜变性等。 (2)有时可见白细胞减少,如减至4000以下应停药。 (3)对少数患者,可引起心律失常,严重者可致阿-斯综合征,值得重视,若不及时抢救,可能导致死亡。 (4)急性氯喹中毒常是致死性的,其致死量可低至50mg(基质)/kg,迅速出现恶心、呕吐、困倦,继之言语不清、激动、视力障碍,由于肺水肿而呼吸困难,甚至停止,心律不齐、抽搐及昏迷。出现这些现象时应立即停药,并作对症处理,特别是维持心肺功能。

·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斑、血卟啉病、银屑病及精神病患者慎用。禁止作静脉推注(因心肌抑制)。用药量大或疗程长时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如对眼的毒性(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本品相当部分可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逆。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聋、智力迟钝等。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