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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5-04-22 10:05:53本文来源: 院党办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要求,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特制定《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一、按凉山州一医院《院务公开制度》的规定,我院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由医院院长办公室负责相关制度的建立、审核和发布;医院党委办公室负责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医院总务科、核医学科、检验科等科室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信息报送及环境保护工作。

二、凉山州一医院环境信息采取在医院门户网站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公开信息: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

             凉山州传染病医院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马道分院

组织机构代码:452704658

法定代表人:曹力生

医院地址:西昌市下顺城街6

西昌市长安西路120

西昌市马道镇南路115

联系电话:0834-3246000

医院类别:非营利性综合医院

(二)排污信息:

1.医疗垃圾:操作员分类收集,分别放入设有警示标识的双层专用黄色医疗垃圾袋(或医疗垃圾专用锐器盒,或生活垃圾专用黑色垃圾袋)定点集中存储。西昌市绿森环保公司每天定时到我院医疗垃圾处理站清运医疗垃圾,用专用收运车辆密封运至垃圾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每日平均450千克。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存放垃圾中转站,由西昌市环卫处每天到我院清运一次。

3.污水净化处理:由医院污水处理管道流入化粪池,经水泵抽入格棚池,格棚池流向调节池,再进入好氧生物流化床,通过好氧生物流化床流向沉淀过滤池,污水经过滤池过滤后进入消毒池,用次氯酸钠(浓度1215%)消毒,经化验消毒达标后排放。我院每天处理污水700750吨,用药量大约100125千克。

4.检验科生化检测废水:内含血清及化学试剂,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检验科生化检测废水每天产生并处理150L/日。

5.核医学科放射性(患者)排泄物:含131I99Tc,进入衰变池10个半衰期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核医学科放射性(患者)每月100150人次,每人约300毫升。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我院防治污染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和管理,设施齐备,运行良好。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指导思想

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思想,规范和强化我院环境保护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以污染事故监察防范、消除污染危害、做好善后工作为重点,形成和完善我院环境保护防范有力、指挥有序、机动灵活、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2)环境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成员

 长:宋立江

副组长:王小东

员:李瑛、买泓、张留生、李俊如及各科室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组和事故处理组。

①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提供解决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统一协调,做好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准备;直接参与调查突发性污染事故;建立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组织监察、监测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与本地环保部门、相关部门的报告和协调工作;结合调查报告,统一对外发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对造成污染事故的当事人进行行政纪律处分处理等。

② 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组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迅速赶赴突发性污染事故现场;由应急领导小组通知污染物管理主责部门进行现场采样并封存样品,进行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程度;指挥其它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笔录、取证等工作;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并参考专家意见,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确定事故处置的临时性技术措施和清除污染危害的措施;指挥污染区域的警戒工作;负责对污染事故、事件的性质、等级和危害做出初步认定,并提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意见;负责与州卫计委应急领导小组的及时沟通、协调、信息上报工作。

③ 应急事故处理组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现场调查组的调查分析报告,确定应急措施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对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做出恰当的认定;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参与对造成污染事故的当事人提出行政纪律处分的处理意见。

3)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基本原则

①我院突发性污染事故,原则上以污染物管理主责部门归属管理为主,其它部门密切配合。

②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和处置以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为主,我院有关科室要积极配合。

③预防为主。我院污染物管理主责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督促重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监督污染隐患的排除,防患于未然。

④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污染事故控制的建议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尽量减少污染范围。

⑤采取适当对策措施对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进行处理处置,同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⑥确保现场调查监测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进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现场的监测、处置人员,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备。

⑦对外发布信息时要按环保部《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使市民及时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现状和处理情况,同时注意稳定社会情绪,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4)突发性污染事故处置程序

①迅速报告

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群众公示环保举报热线电话(0834-3246177)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接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快速出击

接报后,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组和处理组负责人,立即召集所有组成单位人员,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处置工具、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

③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组到达现场前,如相关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组在迅速通知相关部门的同时,应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防止污染扩散,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④现场调查

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同时确定现场监测布点、摄像、拍照等取证工作。

⑤情况上报

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组负责人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按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做到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由应急领导小组报州卫计委和有关部门。同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和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组的要求,决定是否向州卫计委要求增派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增援。

⑥污染处置

应急事故、事件现场调查组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危害。

⑦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现场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组向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或群众疏散区域),由领导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作出是否发布警报决定。

同时,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组要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分析,向事故处理组通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发布污染事故的有关信息内容。

⑧污染跟踪

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每2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报警解除。

⑨调查取证

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组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参与查处。

⑩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