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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州一医院)

发布时间:2017-09-18 09:55:19本文来源: 系统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院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具体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是我省民族地区最早的一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凉山州医疗卫生行业领头羊,是凉山州疑难和重危疾病的诊疗中心,业务覆盖凉山全州及邻近的攀枝花市米易、盐边县,甘孜州九龙县和云南省巧家县等。承担着地区危急重症患者救治及艾滋病抗病毒规范化治疗及培训的任务。同时还是“卫生部紧急救援网络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凉山临床学院”、“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非直管)”、“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集团)网络医院”、“凉山州红十字医院”、“凉山州红十字急救中心”、“凉山州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系统医院”。

医院坚持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共同进步和发展为目标,以创建活动为载体,组织全院干部职工结合本职业务工作积极投身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作为凝聚人心、共同做好服务群众健康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民族团结工作注入了新的内涵,积极为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和全州经济建设做好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全州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全院职工秉承“仁术博爱、传承创新、尊重生命、严谨求精”的优良传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医院为核心,不断提高团队素质、医疗服务质量和教学科研学术水平,推动医院发展,为凉山州500万各族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医院设院本部、马道分院和长安分院暨凉山州传染病医院三个院区。医院占地116.13亩(含院本部32.54亩、马道分院47.77亩、长安分院35.82亩),业务用房85872 平方米(含院本部50773平方米、马道分院 14640平方米、长安分院20459平方米)。医院现有在岗职工1834人,卫计人员1504人,其中有彝族、藏族、回族、蒙古族等11个少数民族,共324人,少数民族职工占全院职工的18%;其中正高43人,副高174人,中级39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人,省卫计委学术和学科带头人1人、后备学术和学科带头人1人,省卫计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州级学术和学科带头人14人、后备61人。高级职称人员中,少数民族占10%。医院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共有53人,其中13人为少数民族,占25%;全院设有30个临床科室,32个护理单元,16个医技科室,开放床位1389张。

医院现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拥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神经内科、检验、麻醉、影像等8个专业。

医院拥有美国GE3.0T、GE 1.5T核磁共振,GE128层CT、大C、ECT、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儿科、心血管内科、肝胆胰外科是四川省医学甲级重点专科,妇产科为省医学乙级重点专科,护理专业为四川省乙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医学影像科为省医学甲级重点专科在建项目,肾内科、肿瘤科、泌尿外科为省医学乙级重点专科在建项目,骨科是我州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016年是医院加快发展,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医院综合实力的重要时期。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卫生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紧紧围绕卫生系统工作中心,积极履行公立医院的社会职能。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医患和谐等活动,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医院科学发展。

按照国家、省、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实施双向转诊,分级医疗,稳步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以继续扎实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的创先意识、质量意识,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

建立惩腐预腐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完善院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一年来,在州级各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院职工共同努力下,医院在各方面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医院的知名度得到较大提升,就诊人次稳中有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16年医疗数据指标完成情况:全年门诊量102万人次,全年出院人次4.9万人次,完成手术及操作台次1.9万次。

二、部门概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是一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本年收入合计8992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8.76万元,占6.27%;事业收入78891.79万元,占87.73%;其他收入5393.17万元,占6%。

2016年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本年支出合计88240.73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7.88万元,占1.35%;医疗卫生支出87049.72万元,占98.65%;住房保障支出3.13万元,占0.003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286.7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46.27万元,下降14.27%;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38.7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78.60万元,下降30.53%;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519.45万元, 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4.41万元,增长4.6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4.41万元,增长4.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9.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7.88万元,占15.8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28.45万元,占84.16%;住房保障支出3.13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9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9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16年决算数为4105.22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2016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4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270.94万元,完成预算80.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份项目还在进程中,经费未支付,该经费在2017年度继续完成支付。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38.0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69.49万元,完成预算9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余款未支付,该经费在2017年度完成支付。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79.31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不属于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的预算单位,因此无“三公”经费拨款。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公有车辆2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度未开展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指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协会议、委员视察、事业运行、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指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

10.住房保障支出:指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