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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替米星

·适应症

临床主要用于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枸橼酸杆菌、沙雷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沙门杆菌、志贺杆菌、奈瑟球菌等革兰阴性菌所致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系,皮肤和软组织、骨和关节、腹腔、创伤等部位感染,也适用于败血症。

·用法用量

肌注或静滴:有并发症的尿路感染:每日3~4mg/kg,分两次给予。严重系统感染:每日4~6.5mg/kg,分两次给予。儿童及婴儿:每次2.5~4mg/kg,每12小时一次。 本品有明显的后效应,近年来主张每日用药一次,用量为全日量的1/2(1.5~3.75mg/kg),药效与每日2次给药接近。 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为5~70ml/min者,分别用正常剂量的5%~70%。

·不良反应

本药不良反应与庆大霉素基本相似,但耳、肾毒性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中较低。1.耳 可出现耳鸣等耳毒性;前庭功能失调(0.67%)可引起眼球震颤、眩晕、恶心、呕吐或急性美尼尔综合征;耳蜗神经损害表现通常只是在高频音波下听觉测试结果发生微小的改变,很少发生主观听力丧失(0.4%)。2.泌尿系统 肾功能正常且在给使用本药注射剂时未超过推荐剂量或推荐时间的病人,发生肾毒性的风险较低。原有肾功能减退、剂量大(一日大于6mg/kg)、疗程长(大于15日)、血药峰浓度高于10mg/L或谷浓度高于2mg/L时易发生肾毒性(0.7%),表现为管型尿以及血尿素氮和肌酸酐升高等,症状大都轻微而可逆。3.神经肌肉阻滞 本药具有类似箭毒阻止乙酰胆碱和络合钙离子的作用,能引起急性肌肉麻痹、心肌抑制、呼吸衰竭等。4.过敏反应 可出现皮疹或瘙痒(0.4%~0.5%)、荨麻疹、药物热、粒细胞增多等过敏症状,偶可致过敏性休克。5.肝脏 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肝功能损害,表现为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乳酸脱氢酶测定值增高,发生率为1.5%。6.神经系统 可出现面部及四肢麻木、周围神经炎(皮肤麻刺感、肌肉刺痛)、惊厥、毒性样肌无力综合征。发生率小于0.1%的有视觉模糊、头痛、定向力障碍、感觉异常等。一些曾经接受过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治疗时发生神经毒性反应的病人在进行本药治疗时没有进一步发生毒性反应。7.血液 可有血小板增多(0.2%)、嗜酸粒细胞增多、凝血时间延长(0.1%),发生率小于0.1%的有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及白血病样的反应。8.心血管系统 心悸、低血压,发生率小于0.1%。9.代谢/内分泌系统 少数患者用药后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降低,也可出现高钾血症。10.局部 本药肌内注射和静脉输注的局部耐受性良好,但有0.4%的患者会出现注射区严重的疼痛、红肿、硬结。11.其他 (1)发热(0.1%)。(2)长期应用可干扰正常菌群,导致非敏感菌过度生长。

·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危害胚胎(致新生儿耳聋等),孕妇禁用。本品少量进入母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本品的耳毒性、肾毒性较轻,但仍应警惕,本品也可因神经肌肉阻滞毒性而引起呼吸抑制。可引起肝酶及胆红素升高,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药热、皮疹等。药物过量可用血透法加速清除。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