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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呋辛及头孢呋辛酯

·适应症

本药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或敏感病原体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如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肺部感染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盆腔炎、无症状性菌尿症,以及耐青霉素菌株所致单纯性(无并发症)或有并发症的淋病。3.骨和关节感染,如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等。4.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组织炎、腹膜炎、丹毒、脓疱病及创伤感染等。5.预防手术感染,如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的预防感染。6.其他,如败血症、脑膜炎(尤适用于对磺胺类、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耐药的脑膜炎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等严重感染,也可用于不产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球菌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和由博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游走性红斑(Lyme病)等。

·用法用量

头孢呋辛:肌注、静注或静滴方式给药。成人:一般感染每次0.75g,较重感染每次1.5g,均为每8小时一次。危及生命的重症,每次1.5g,每6小时一次。预防手术感染:术前1~1.5小时注射1.5g。开放性心脏手术于麻醉前注射1.5g。以后每12小时给药一次,总量为6g。小儿(3月龄以上):每日50mg/kg,分为4次,危重者可按每日100mg/kg剂量,但总量不可超过成人用量。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20ml/min,可按普通用量;10~20ml/min者用0.75g,每日2次;

·不良反应

本药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头痛等,与其他头孢菌素一样,本药罕见的不良反应有:1.过敏反应 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病样反应和风疹等。2.消化系统 假膜性结肠炎、肝炎、胆汁淤积、黄疸、肝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胆红素一过性升高等。3.血液 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等。4.皮肤 多型性红斑、史-约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等。5.泌尿生殖系统 肾功能损害(尿素氮和肌酸酐升高)、中毒性肾病、阴道炎(包括阴道念珠菌病)。6.中枢神经系统 癫痫,用药过量时可发生惊厥。7.其他 (1)有报道少数患儿使用本药注射剂时出现轻、中度听力受损。(2)较大剂量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时,注射部位可出现暂时性疼痛,少见静脉炎。

·注意事项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静脉给药发生静脉炎较多见,注意更换注射部位。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