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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西平

·适应症

(1)治疗癫痫:是单纯及复杂部分性发作的首选药,对复杂部分性发作疗效优于其他抗癫痫药。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痉挛发作无效。 (2)抗外周神经痛:包括三叉神经痛、舌咽神经痛、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及疱疹后神经痛。亦可作为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对三叉神经痛、舌咽神经痛疗效较苯妥英钠好,用药后24小时即可奏效。 (3)治疗神经源性尿崩症,可能是由于促进抗利尿激素的分泌所致。 (4)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临床使用证明本药对躁狂症及抑郁症均有明显治疗作用,也能减轻或消除精神分裂症患者躁狂、妄想症状。 (5)抗心律失常作用:能对抗由地高辛中毒所致的心律失常。能使其完全或基本恢复正常心律。临床试用证明,对室性或室上性早搏均有效,可使症状消除,尤其是伴有慢性心功能不全者疗效更好。 (6)酒精戒断综合征。

·用法用量

用于抗惊厥,开始0.1g/次,2~3次/日;第二日后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疗效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最高量不超过2g/日。镇痛,开始0.1g/次,2次/日;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0.4~0.8g/日,分次服用;最高量不超过1.2g/日。尿崩症,单用时0.3~0.6g/日,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0.2~0.4g/日,分3次服用。抗躁狂或抗精神病,开始0.2~0.4g/日,根据情况可增至最大量1.6g/日,分3~4次服用。小儿用量,抗惊厥,每日10~20mg/kg;一般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至出现疗效;维持量调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为0.4~0.8g/日,不超过1g/日,分3~4次服用。

·不良反应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以及头晕、乏力、恶心、呕吐等;多发生在用药后1~2周。少见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肝功能异常、胆汁淤积、肝细胞性黄疸及甲状腺功能减退等;罕见粒细胞减少和骨髓抑制、心律失常、过敏性肝炎、肝衰竭、急性肾衰竭及全身多器官发生超敏反应等。美国FDA曾发布了卡马西平在某些患者中可能发生严重皮肤病变的报道,如S-J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注意事项

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等。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