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转科制度
(一)院部间转科患者(院本部需转科至长安院区及马道院区的,或者长安院区、马道院区需转至院本部的),由院前急救承担转运任务,转运前科室医生以及负责转运的院前急救医护人员需认真评估患者生命体征,生命体征平稳者方可转运,并在转运前签署《凉山州第一民医院转诊或转治知情告知书》,充分告运风险。
(二)住院重危患者转科时,转出科室务必对于患者转科过程中的安全负责,病情不稳定者应就地抢救。不得强行转科,病情稳定后,转出科室应先与转入科室联系转科事宜,安排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及护士将患者按约定时间护送至转入科室,转入科室不得推诿,转入科医师应及时检查处理患者,书写转入记录。
(三)及时完成病历资料后,转出科室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及护士必须与转入科室医师及护士认真做好患者及病历资料的交接工作。